“放氣指示燈”什么時候點亮?為何會有爭議?
GB 50166驗收標準中規定很明確:啟動延時(通常設置30秒)結束后,在滅火裝置啟動的同時點亮“放氣指示燈”。按理說不應產生爭議,但看一下GB 50263的E.2.1,確實提及:壓力開關動作(反饋)后,才點亮“放氣指示燈”。

再回到源頭:產品標準來分析,GB 16806-2006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》中對于氣體滅火控制器的控制邏輯規定是與GB 50166一致的。

放氣指示燈本質作用可以理解為:提示“即將噴放”,而不是僅提示“已經噴了”,這點是造成很多人理解偏差的根源。因氣體滅火系統從來不是“能噴就行”的系統,它需要綜合考慮:誤噴代價很大、人員安全優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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